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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成功也是成功。

在经历了一个月的营销和宣传之后,许一凡制作的肥皂,终于大卖了。

许一凡第一次制作的肥皂不多,在经历了第一次的成功之后,他就制作了第二批,然而,现实和小说终究是不一样的。

许一凡一开始以为,在经历了第一次的成功之后,第二批的肥皂应该更好卖一些,可是,事实却是,第二批的肥皂卖的并不是很多,因为第一批购买肥皂的人还没有使用完,毕竟,肥皂不是那种很快就用完的东西,一块肥皂对于一个普通人家来说,可以用上半年到一年,当下的人是不经常换洗衣服的,一来是衣服经常洗,容易损坏,二来安民镇的人大多数都是老百姓,只要衣服不是特别脏,就不需要经常换洗,更何况,这还是在冬天,如果是夏天就好很多了。

想通了这一点儿,许一凡就想制作香皂。

香皂和肥皂的制作过程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香皂用来洗澡,而肥皂用来洗衣服,香皂是香的,而肥皂带有一股腥味。

想制作和能不能制作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往年,春天来的早,百花齐放,提取香皂里的香精很容易,可是,今年因为寒冷的缘故,鲜花开放的不是很好,连桃山的桃花都大不如前,尽管许一凡采集了大半座山的桃花,制造出来的香皂也没有多少。

肥皂卖不出去,香皂原料不够,许一凡只能想其他的办法了。

制作玻璃,制作香水,制作新型布料,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许一凡只是一个九岁的孩子,他做不到其他男主那么牛皮的程度,这给许一凡的打击很大。

第二批的肥皂制造出来的很多,许一凡几乎把第一次赚到的钱财都投入到了里面,而镇子上的人需求不大,而他自己又用不了那么多,于是,许一凡就找到了商队,让他们带着肥皂和为数不多的香皂,进行售卖,而他自己则开始了另外一个行业。

写书,呸,不要脸,是抄书。

许一凡决定按照基本的套路来,开始抄书。

许一凡一共抄写了两部书,一部是曹雪芹,曹大家的《红楼梦》,一部是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两部都是讲述爱情的。

抄书是个技术活,也是一个很辛苦的活儿,不过,对于许一凡来说,这还不算什么,他从小就写着一手好字,除了源于前世的记忆之外,跟孙瞎子的教导还是有很大关系的。

孙瞎子在教导许一凡写字的时候,十分的严苛,就像是私塾里的老先生一般,而许一凡在练习写字的时候,经常在想,孙瞎子到底瞎没瞎,每当许一凡写错字了,或者字写得不用心的时候,就会挨板子。

也正是因为这种严苛,许一凡的字跟他的人一样,十分的漂亮。

在跟着孙瞎子在镇子里坑蒙拐骗,忽悠人的时候,许一凡的字就得到了很多人的一致认可,导致镇子上很多人都找许一凡写家书,当然,这不是免费的,孙瞎子这个黑了心的蛆,每次都会收取一定的银钱,不贵,一颗铜板,出力写信的是许一凡,银钱却进了孙瞎子的口袋里了。

抄书很容易,基本不用脑子,直接根据记忆抄写就好。

许一凡没有一次性抄完,而是两本书各抄写了一卷,然后,就去了一趟嘉州城,刊印成册,开始走街串巷的进行贩卖。

大炎王朝以武立国,民风彪悍,尤其是东北这边,更是如此,许一凡的书卖的不能说多差,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

普通那些抛头露面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不识字,而识字的女人,都养在深闺当中,许一凡想要见到她们不是很容易,当然,也有一些女侠,可惜,识字的也不多,而看上许一凡这两本书的人更少了。

许一凡前前后后准备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书卖出去不少,银子也赚取了不少,然而,只能勉强回本,许一凡有种吐血的冲动。

这天,许一凡坐在老槐树下,桌子上放着一摞书,都是没有卖出去的。

抬起头,看着头顶上的太阳,心中腹诽道:“别的男主穿越了,随便搞点东西,就能赚的盆满钵满,我他妈的辛辛苦苦搞了这么多东西,却没有人识货,果然,小说都是骗人的,阿西吧。”

就在许一凡想着要不要去一趟嘉州城,贩卖书刊的时候,不远处一群穿着捕快服饰的人径直朝这边走了过来。

许一凡在镇子里生活了八九年,对这些人自然很熟悉了,他看到朝这边走过来的捕快,许一凡以为他们要出去执行什么公务的,就没有在意。

可是,这群人在走到老槐树下面之后,就停了下来。

为首的是安民镇的捕头,姓包,叫包甄,今年三十二岁,却已经在安民镇当了十来年的捕快了。

包甄以前当过兵,不过,进入军队之后,每两年就回来了,回来的理由不清楚,包甄一直闭口不言,只是,在一次喝醉酒的时候,说他是被赶出来的,真相如何,不得而知。

包甄回到安民镇之后,就当了一名捕快,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安民镇不大,这里民风虽然彪悍,但是,也极少出现命案,治安还算不错,包甄也很轻松,在前任捕头去世之后,他就成为了新任的捕头。

包甄性格豪爽,可能跟其在军队待过有关,这个人没什么大毛病,就是喜欢喝酒,喝多了就喜欢骂娘,至于骂的是谁,不得而知。

许一凡在很小的时候,就跟包甄认识了,可能是许一凡长得可爱,也可能是包甄一直可能有个儿子,老婆却生了三个闺女,把许一凡当成半个儿子了,所以,对许一凡包甄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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