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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想事成,这是维希尔从小到大的真实写照,只要他想,几乎任何东西他都能轻易得到。世袭的公爵之位让他即使什么都不做也能安享一生,也许是太容易得到,他反而并不怎么珍惜。也许人就是这样,只有等到失去了,才会懂得拥有的可贵。这是星际网上很古老的一句话,不知为何口口相传地传承了下来,还被很多人引为名言,但维希尔没想到,有一天,他竟然也会对此有所感触。

也许,是因为那个人吧。

很小的时候,当维希尔第一次看到叶幕的时候,他还是个小豆丁,虽然年纪只比他小一岁,却矮了他一个头不止。

弱小的omega。他当时是这么想的,其实他有轻微的性别歧视,omega这种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弱小生物,除了生孩子之外简直一无是处。

当他这么想的时候,那个已经被他偷偷歧视了的小豆丁却突然像是走不稳似的被东西绊了一绞,整个人都差点要滚到地上去了。而旁边的仆人都还离得很远,家长也在远处交谈,没有人注意到这里。

虽然很麻烦,可维希尔还是伸手把小豆丁提起来,免去了他摔得破相的命运。小豆丁不怕生,被他提着也不叫,反而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睛看。虽然总是被行以注目礼,可他心底是不喜欢被这么看的,于是就有点不耐烦地瞪回去,也是这么一瞪,他才发现,为什么这个小豆丁一直要盯着他瞧,原来他们的眼睛竟然是一样的蓝色。

“真是般配啊。”

“不如就让维希尔和小幕订婚好了。”

旁边走近的家长这么说道。

什么啊,一碰面就被订婚了,真是有够麻烦的小鬼。不过……维希尔想了想小豆丁和自己类似的眼睛,如果以后一定要娶一个omega,那这个小鬼似乎也还可以吧。

·

如果维希尔一直是那时候的维希尔,那么,也许他真的会正常地和叶幕订婚,结婚,也不会有后来那么多的事情。

可是,就像那句话说的,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会让人珍惜。金钱,地位,美人,所有的东西,似乎只要他动动口,甚至连口都不必动,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自动会有人送到他跟前,而且绝对是最完美的。

这样的日子让他由衷地感到无聊,有什么是即使他努力追求,也依然很难得到的呢?维希尔在人群的最中央,看着年迈的老国王右手侧,一脸自矜却难掩愚蠢的大王子。

为什么他不可以坐上那个位置?

这个念头就像一颗野草的种子,它在他的心底落地生根以后就再也压制不下去,它迎风滋长,以最快的速度占领了他整个心神,他从这时候才开始觉得生活终于“有意思”了点。当然,也只是一点点,但是这一点点,却已经足够他为此放弃许多“没意思”的东西,比如说……他那个早早定下的omega伴侣。

明明是和平年代,却生出了他这个反社会分子,老国王如果知道了,一定会当场气得吐血,可惜也没有办法,谁让他老了,而他那个儿子又太愚蠢呢,他只好接受这个诱人的权杖,带领联邦人民走向被他规定好的明天。

他以为叶幕会很听话,因为omega弱小,所以一向是对他未来的伴侣言听计从的。可是,叶幕却拒绝了他的要求,他很意外,第一次意识到omega也是可以很有骨气的,然后,他就去找了一直有意无意地试图吸引他注意的叶寻,果然,这个就好控制多了。

在他的暗示下,叶寻果然不计代价地买了杀手,就连他也以为叶幕应该是凶多吉少,可没想到,他居然回来了,不仅回来了,似乎,还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他还来不及想究竟是怎样的不一样,他们就迎来了猝不及防的变故。

维希尔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竟然会叫一个人爸爸。如此荒唐的事情,如果说出去,简直他维希尔公爵一生的黑点。

可是,就是这份荒唐的记忆,却成了他这辈子最珍贵美好的回忆,美好到他之后的每一个日日夜夜都要想起他们在荒星上相依为命的日子。那时,他们是那么亲密,那么得不分彼此,甚至连那些恶心可怖的虫族都变成了记忆中星星点点的点缀。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omega可以那么强悍,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一直以来的认识竟然是错得离谱。对于失忆的他来说,尽管不愿意承认,他其实是很崇拜叶幕的。那样瘦瘦小小的身躯里竟然可以有那样强大的力量,那样强大到震撼,强大到诱人,强大到,连他的梦里也总忍不住出现他的身影。

虽然现在回想起来很可笑,可那个时候,他真的是带着禁忌而热烈的心在小心翼翼地喜欢着他误以为的“爸爸”。谁能不喜欢他?当他他看到月夜下他如同水妖一样赤身**的时候,那种想要占有的**简直要把他逼疯。

爸爸又怎么样?如果一直呆在那颗星球,如果,一直都只有他们两个人。

可惜,只要是谎言,就总有被戳穿的一天,暂时被遗忘的记忆也不可能永远封存。可当他想起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竟然对叶幕的欺骗没有一丝的愤怒,甚至还隐隐有着庆幸。如果不是这次的失忆,他又怎么看到真正的叶幕是什么样子,而那些所谓深情款款的人,爱着的又真的是他吗?可笑。

他如愿以偿地娶到了叶幕,如愿以偿地继续进行自己的计划。可是,叶幕却不再像对“小希”一样地对他。维希尔是不满的,不是不难过的,更不是不在乎的。他知道,叶幕是在怪他。可是,他一点也不后悔,他相信,只要有时间,没有什么是他得不到的,从小到大都是。至于那种看不清自己位置的平民,就是死一万个又有什么可惜?他们的命,不值钱。

谁的命值钱?当他带着叶幕在弹雨中逃亡,当背部传来一阵阵深入骨髓的刺痛的时候,他却只想好好保护怀里的人,原来,这才是他所拥有最珍贵的东西。再华美绚烂的宝石比不过回家时看到的他的一个浅浅的微笑,再至高无上的权利也不如陪着他一起走过的一段路。

如果生命可以重来,他真想在遇到他的那一刻就把他拥入怀中,不让那许多的光阴在漫长的岁月中流失,他本应是他这辈子陪伴最久的人,可现在却办不到了。

他是打算把叶幕送走的,每一个反叛分子都会给自己留一条退路,当然,那条退路也只有一个人可以走。从前,他没想过自己也会爱上一个人,甚至愿意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生命。

在以往的人生中,他的整个脑袋装满权势,而在遇到叶幕之后,他的心却渐渐被他蚕食。到了最后,他的心竟然已经满满都是他的身影。

当叶幕把他推开,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恐慌,即使是处于刚才那种绝境之中,他也没有感受到这样的恐慌,好像他的心脏在一瞬间被抽干所有的血,好像在那一瞬间,他就看到了最可怕的地狱。

他拼命地敲打着门,可是却连一点回音都没有,他根本看不到外面发生了什么,听不到任何的声响,也没有任何人能听到他绝望的嘶吼,这是地狱吧,这一定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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