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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以为许佳歆会像丁平一样听完大骂我一顿之后然后安慰我,可是她没有,她一句话都没说,我也不再说话,两个人悄悄地喝着咖啡,我看着咖啡上的奶油觉得它们化得真难看,像眼泪弄脏化妆过的脸。

沉默了很久,许佳歆说了一句话,她说:“生活没法跟电影比,生活比它们复杂多了。你也不要整天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也不要让自己整天悬在空气里,你应该多出去走走,用发现美的眼光去发现事物你就会发现生活当中还是有很多人是爱你的!”

真的,有时不再去想某人,时间一长就不认识他们了,至少是认不清他们了。看清了这一点。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眼里是不会流露出努力辨认的神色。有些人的名字,久的几乎都记不起她的笔画。

我不喜欢现在的样子,无情无爱略显几分世故。我需要大家对我的爱,攒满足够的爱我就可以在那些爱里面任性地撒娇,就像个在雪地上撒野的孩子,可是我却不懂得爱别人。或者说得更悲哀一点,我不懂得怎样去爱别人。

一个失去爱别人能力的人是悲哀的。现在不轻易地去爱别人,因为早已被爱情的宿命割伤了一条很大的伤口,很难痊愈,即使痊愈也会留下一道永不褪去的疤痕。可有时我想纯粹是因为幼稚,因为我任性的自私、麻木。于是所有爱我的人都感到难过,为我伤心,包括许佳歆,包括丁平。包括我之前的很多朋友,有时我觉得我是个可怜的孩子。

在一篇文章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打电话给薛馨颖。那天晚上已经七点十五分了,她在回家的路上。我握着电话站在小酒馆门口,夜风吹过来,我闻到自己刚洗过的头发上有青草的香味。我说,我给杂志社撰稿,薛馨颖说为什么想到要写“流浪青春”?我说因为我是流浪者的典型代表,正赶上了青春的年纪。

薛馨颖是第一个读我小说的人,我对她说其实我希望我身边的朋友也读我写的故事,我身边的朋友成了我古董级别的读者,我觉得自己现在很满足也很激动。如果现在另开新篇,我想我是在干一件隔纸描红或者画蛇添足的笨事情。因为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去记录每天的小事。

薛馨颖鼓励我说:“好好写,有朝一日你肯定会出名的。”

我笑了笑,安慰自己:“是啊,是啊。”但内心却早已翻江倒海啦!我想,我现在是真的没有时间再去研究文学了,反而要多和笙哥学习如何在金城站稳脚跟的事。

我想我和同龄人相比我是真的成熟了,没必要像别人一样假扮成熟?至少现在还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成熟男人。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想现在我至少是不会感到失落和沮丧。

“自从遇见你,一切繁华都成为了背景。我的梦想,就是要实现你所有的愿望。”我对她丝毫没有隐瞒,她说这句话让她感到温暖。

我曾经设想过和她久别重逢,也许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在陌生的机场,我和她提着行李匆匆地擦肩而过,然后彼此都站下来,一瞬间忘记了说话。

机场的咖啡厅,往日的时光比咖啡的气味香浓。也许我和她相逢在学校的操场,当多年后我回到我的故乡,去我曾经念书的学校,看那些小孩子同我们当年一样奔跑,嬉笑,男生羞涩地问女孩子可不可以用单车送她回家,女孩子坐在树下为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叠复杂的纸鹤,我观望着这一切觉得往日如流水散开来,一抬头,看到一个已经面目模糊可是感觉清晰的人。

我想念王诗宜,我想去见她,我偷偷买了一张去往南京的火车票,当我下火车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已把整个少年时代埋葬,可我还是像疯子一样的在风里穿梭来去。

黑暗的深渊逐渐向我逼近,岁月蹉跎的流年埋葬了谁的衣冠冢,我突然感觉那些突亮的微光清晰地在黑暗中浮现,顺着我的神经末梢直至死亡来临。

吴彦鑫曾经陪我在南京大学里逛了整整一天,并且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我望着那些爬满青藤的老房子目光变得有点模糊,我想那才是我N多年前真正的家。我不是南京的学生但我却想成为南京的学生,这就是我和南京目前惟一的联系方式。

但我命中注定是个不安于现状喜欢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有首歌唱到: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命中注定。所以每分每秒都会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漂泊也会心满意足地停止漂泊。

是谁说过:“南京是古韵诗意的天堂?”所以某人固执地认定她将来的生活应该是在南京。生活在别处也是我的美丽愿望。

我在极力宣扬一个人如果爱一个东西是不用长篇累牍作解释的,但我却在这里喋喋不休。难道我不爱南京?我深深的记得一句话,好像是刻在脑子里的。“生活可不能由着性子。”

生活在南京,我喜欢南京我也喜欢文字,所以我喜欢南京的文字。当我写下上面的文字之后我才猛然意识到令我心动的却是那些生活在南京的精致的女子。

我一直认为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管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从那一刻起我就做好了流浪的准备,对流浪疯狂到了一定的程度。

如果有一天我很有钱了或者我彻底没钱了我就开始流浪。不是座流动的金库就是个流浪的乞丐。我每次都用反语谦虚或者自我吹嘘。

薛馨颖比我冷静,比我现实,比我更善于理性思维,而我每次都是想着该如何去体验接下来的生活。而她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气里悬着。”

但远方的土地对我的脚掌永远散发一种美妙的温暖。我矢志不渝。

关于钱,我和钱的关系比较暧昧。我们是情人,我爱她,她也爱我。

想起这句话的时候我向四周看了看,觉得没人注意我,于是大舒一口气。现在安全了我继续流浪!

是什么样的生活把当时那段记忆冲的如此模糊?直到那天吴彦鑫问我。

“为什么来南京?”

我思考了好久。

“因为爱情。”

尽管在别人眼里是很荒唐的想法。

爱情就是两个陌生人可以突然熟络到睡在同一张床上。然而,相同的两个人,在分手时却说,我觉得你越来越陌生。爱情将两个人由陌生变成熟悉,又由熟悉变成陌生。爱情正是一个将一对陌生人变成情侣,又将一对情侣变成陌生人的游戏。

现在当我努力地回忆那段时光的时候它却变得很模糊,就像用橡皮擦过的铅笔画,只剩些斑驳的痕迹,低眉顺眼让人唏嘘。我的生活曾经五彩斑斓,但它没能和我一起长大一起穿越时间缓缓向前。

它在锁定的时间里看着我越走越远,远离了背着书包在马路边上行走,远离了往日被书山题海拖垮的身影!

生活在别处。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是不是一种幸福,如果是那就最好,如果不是,也没办法。

至于我的生活是在北京还是南京,时间久了也就忘记了!

我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就是想在一个地方不挪窝地住一辈子。

就跟那首歌一样:

一辈子暖暖的好,只为陪你到永久。

我骨子里是个向往繁华的人,我觉得繁华到极致之后,剩下的就只有告别,以及末世的降临。这是一种可以让人清醒的疼痛。

南京的第一个夜晚,我掉下了眼泪。其实这场眼泪已经蓄谋已久,寒风吹彻,让我疼痛,同时给我一个可以软弱的借口。我不再像以往,每逢第一场雪,都会怀着莫名的兴奋,站在屋檐下观看好一阵子,或光着头钻进大雪中,好像要让雪知道世上有我这样一个人,却不知道悲秋忍冬早已盯上了自己活蹦乱跳的年轻生命。

我是个爱笑爱说话的明亮少年,现在是,过去依然是。只是我多了一些时候会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忧伤,于是我就在喧闹嬉笑的场合一下子一个人安静下来。

从那个夜晚,我懂得了隐藏温暖,在凛冽的寒风中,身体中那点温暖正一步步退守到一个隐深的有时连我自己都难以找到的深远处,我把这点隐深的温暖节俭地用于此后多年的爱情和生活。我渐渐才明白原来当初那个阳光帅气,内心坚强的小伙会在寂寞的夜里委屈的掉下眼泪。

现在我真心地去爱我的朋友们,我将我仅有的温暖留给他们,尽管我一天一天地感受到冷漠在我脸上刻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我希望有明媚的风,将我身体的每个缝隙都填满温暖的味道,融尽我所有结冰的骨骼。

虽然我在明媚的阳光中,在父母的疼爱以及老板的器重中,在寂寞的风中悄悄地长大,但我心中流过的色彩不再像是少年时那种纯粹的明黄或者暗蓝,纯粹的开心与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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